问题 |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符合一定条件下,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往往无法被撤销。
然而,当受赠人实施了严重侵犯赠与人以及赠与人直系亲属合法权益的行为时,该赠与合同则可能会面临被撤销的命运。 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况,赠与人可以主动撤销赠与合同:1.受赠人因受到严重的侵权行为损害了赠与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权益; 2.接受赠与者对赠与人存在抚养义务却未能履行; 3.未按照所签订的赠与合同条款履行相关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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