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使用假公章签订合同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之下,使用伪造公章来签订合同无疑属于一种严重的合同欺诈犯罪行为。
根据现行的法律条文,如果有关法律法规已经对上述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刑事或者民事责任规定的话,我们应该严格遵守; 如果相应的法律规范并未对这样的违规行为进行详细地惩罚条款设立,那么由工商行政部门将会根据实际情况的恶劣程度,赋予不同程度的惩处措施。 具体来说,包括首次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金额3倍以内,但是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0,000元的罚款; 倘若在该案件中并无违法所得的情况存在,则将面临10,000元以内的罚款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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