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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制执行中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行使代位权,有如下一些需要满足的条件。
首先呢,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拥有的债权必须是合法的,不能存在任何违法的情况,而且这个债权的数额得是明确的,不能模糊不清。
同时呢,这个债权的履行期限已经到了,不能还没到时间就去行使代位权。
其次,债务人得存在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情况。
也就是说,债务人没有通过诉讼或者仲裁这种合法的方式,去向次债务人去主张自己的权利。
再者,债务人这种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确实损害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如果没有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那也不能随意去行使代位权。
还有一点,债务人的债权不能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那种债权。
像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以及继承关系所产生的给付请求权等,通常是不能被代位行使的。
最后呢,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的,不能超出这个范围。
总之呀,在强制执行中行使代位权,需要全面地考虑各个方面的条件,并且严格地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这样才能确保代位权的行使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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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6:3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