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破产债务怎么办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债务人选择向法院申请破产之后,有关其债务问题的处理总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首先,由专门指定的破产管理方负责接手破产企业的所有资产与业务,他们会对各类债务进行详细地审核并进行登记,以确保负债情况得以完整呈现。 针对有抵押债务的情况,担保资产往往会被赋予优先受偿的地位; 而无抵押的普通债务则按照破产法所明确规定的次序及比例来进行偿还分配。 在此一过程中,各方当事人的利益都会被充分考量,尤其是将债务人当前的财务状况、债务种类以及债权人的权益等因素纳入综合考虑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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