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幼儿园孩子被别的孩子打了如何处理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的幼儿在幼儿园内遭受伤害,作为家长,您有权要求实施侵害行为的个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负担相关的医药治疗费用、陪护人员经费、交通出行开支、饮食调理费用以及住院期间伙食补贴等各类支出。
此外,若学校未能履行充足的安全意识宣传教育及有效的监管责任,家长也可依法对上述教育机构提出索偿申请。 值得强调的是,如伤害事件较为严重,建议及时寻求警方介入并展开进一步调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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