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生子分手了不给探望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条文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在权利方面与婚生子女是完全等同的。
父母对子女承担着抚养教育的重要义务,与此同时,也拥有探望子女的合法权利。 倘若遇到对方拒绝给予探望的情况,首先,你应当心平气和地与对方进行协商沟通,细致地明确探望的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细节。 倘若经过协商依然无法达成一致,那么你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作出判决,强制对方协助你行使探望权。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充分考虑各种具体情况, 并且,在行使探望权的过程中,务必始终尊重对方的抚养权利,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子女的身心健康。 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你可以积极收集相关证据,例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此来证明你享有探望权,并且对方存在拒绝协助的事实。 这样在诉讼过程中,你将更有底气,也更有利于维护自己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非婚生子女小静的父母,后两人分开,小静随小李生活。小朱欲探望小静,却遭小李拒绝,双方就探望时间、地点等协商无果,小朱决定起诉小李,要求协助其行使探望权,争议焦点在于小朱的探望权能否得到支持。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权利等同,小朱作为小静的父亲,依法享有探望权,小李拒绝其探望缺乏法律依据。 2、法院会综合考虑小静意愿及双方实际状况判决,小朱若能提供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自己应有的探望权及小李拒绝协助的事实,将更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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