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未支付抚养费起诉可以补上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若一方未支付抚养费,这是一个较为常见的问题。
《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抚养,那么另一方就应当负担起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这里的负担费用多少以及期限长短,首先由双方进行协议。 倘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就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 一旦一方未按照判决给予抚养费,另一方就拥有向法院起诉的权利,要求未支付方支付相应费用。 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来判决未支付方是一次性支付所欠抚养费,还是分期支付。 在起诉的过程中,提供相关证据是非常关键的。 比如离婚协议,它能清晰地表明双方在离婚时对于子女抚养及抚养费支付等方面的约定;还有判决书,它是法院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文书,可直接证明未支付抚养费的事实。 总之,离婚后未支付的抚养费,通过起诉要求补上是完全可行的。 这不仅是法律赋予受害方的权利,也是保障子女正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手段。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约定小李支付抚养费,但小李一直未支付。小朱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李支付,双方对支付方式存在争议,小朱要求一次性支付,小李主张分期支付。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生活费和教育费。小李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2、对于支付方式,法院会综合案件情况考量。小朱主张一次性支付,若小李有支付能力且一次性支付更有利于保障子女权益,法院可能支持;若小李经济困难等,分期支付更合理,法院或判分期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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