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产权归属如何确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婚前房产在婚后被添加了他/她的姓名,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此房产就将转化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这种行为在本质上堪称为某一方对伴侣的无偿赠予,赠予完成之后,这处房屋便变成了共有的私产,而在离婚之际,对方即享有对此房产的分割权。 尽管房屋所有权证上有女性的署名,但是否就意味着女性有权分得其中的不动产份额呢?答案是否定的。 在发生分割时,具体的分配所得并非简单地划分为二分之一。 至于具体如何分割、先期的协议效力等等问题,都必须依据实际情况加以谨慎考量和分析。 举例来说,父亲的名字也出现在小夫妻的房产证书上,其对孩子们共同拥有的那套房产在首付款的支付上做出了重要贡献,那么在财产份额的分配以及最终分割时,完全可以基于首付款所占整个房屋价值的比重来作出合理的调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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