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介买房卖方违约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买卖交易过程中,倘若卖方因自身的人为原因未能完成交易并使之无法继续进行的话,买方便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协议,同时追究卖方的法律责任。在此情况下,卖方除需将已经收取的订金退还于买方外,还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对买方的相应损失予以赔偿。
2、针对房屋所有人在签署合同协议之后又反悔的情况,购买方的权益会大幅度降低到极度复杂的局面。关于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根据通用的惯例通常为订金的两倍,但是,具体金额仍需参阅合同约定来确定。若约定金额巨大,那么卖方届时可能会面临极大的经济损失。 3、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诸多可能性,例如卖方在转让房屋时,房屋处于被查封的状态,从而使得买方无法完成过户手续,这无疑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的承担并不以过错为前提条件,因此,不论是因为卖方的过失还是其他原因导致房产被查封,卖方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拒绝履行合同则构成了根本性的违约。 4、对于乙方(即卖方)而言,违约行为给甲方(即买方)带来了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除了支付违约金以外,由于乙方在合同规定的应交付房屋日期至实际交付日期之间实际上占用了甲方的资金,因此还应向甲方额外支付所占用资金的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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