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保停工交房延期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环境保护政策引发之房屋竣工延误事件属合约履行责任违约范畴,当事人有权申请支付相应之违约金。违约金主要用于填补受害方因合约对方违约行为而蒙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若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其承受的损失,可据此比例(即超过实际损失的30%)向法庭提出减损要求;反之,若当事人察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其实际损失,亦可依据此原则向法庭申请提高违约金金额。根据“有约依约”、“无约依法”的基本法律原则,若买卖双方在逾期交房问题上未作明确约定(包括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额等方面),则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理。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包括:1、解除合同退房的违约金如果业主已经决定和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退房的话,那么购房者主要损失的是按揭贷款的利息,那么作为开发商应该承担因为违约而要付出的代价,需要给购房者支付按揭贷款利息损失。2、逾期交房而不解除合同虽然开发商逾期交房了,但是业主不希望解除合同的话,只希望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业主违约金的话,法律规定开发商需要根据购房合同中签订的违约金对业主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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