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洛阳建业买房纠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通过协商解决。协商,即各相关方面当事人根据自身利益与需求达成共识,以此来解决所面临的问题。这是较为常见且行之有效的解决途径。
2.调解解决。调解,是指在房地产交易中的买卖双方,在无法通过自行协商解决有关纠纷时,依据一方当事人的书面请求,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相关机构进行主导,通过特殊的教育手段,引导双方当事人按照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制与政策的指导原则,互相体谅尊重,达到和解并签订协议,从而使得购房纠纷得以公正公平地迅速解决的重要手段。 3.通过仲裁解决。仲裁,又可称为公断,是指相关各方在争议尚未发生或发生后,经过共识自愿将争议交由仲裁机构(国内常设有各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审理裁决,其裁决结果对各方均有法律效力的一种解决方式,这也是相对权威且受法律保护的一种纠纷解决办法。 4.行政解决。购房纠纷的行政解决机制,主要是指在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构、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未能成功或达成协议之后,当事人又出现反悔情况的纠纷;亦或是购房纠纷当事人采取直接向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及纠纷进行直接处理的一种特定方式。 5.通过诉讼解决。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方式,是指由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构,在纠纷各方及其他诉讼参与者的积极配合参与下,运用司法程序来解决购房纠纷的必要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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