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之详细阐述,对于刑事案件的追溯时效,通常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若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或持续性的特征,则应当从犯罪行为彻底结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以洗钱罪为例,由于此类犯罪常常呈现出持续的特点,因此对其的追溯之限也应当从洗钱行为告一段落之际开始算起。倘若在追溯时效期间再度实施了新的洗钱行为或触犯了其他种类的犯罪行为,那么之前所涉及罪名的追溯时效将会由违法犯罪行为发现的那一刻起,按照新犯罪行为的时间节点进行重新计算。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准确地计算洗钱罪的追溯时效,就必须深入剖析洗钱行为的持续时长及其在追溯时效期间内是否存在新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