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怎样取证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审理抢劫案件时,我们所需的主要证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关于犯罪主体的证据,例如身份证件或者工作证明,户籍信息或者计算机户籍底卡,由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入学、参军等相关登记资料以及个人简历中的年龄证明等等; 其次,是能够直接证明犯罪主观构成要件的证据,也就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 第三,是被害者、现场目击证人和知情人的证词,例如被害者的家属,偶然相遇的熟人,发现被害者并报警的证人等; 最后,是案发当时被害者所携带财物的种类、特性、价值,以及发现被害者并报警的证人的证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