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在羁押如何送达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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