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制毒提供原料,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行为人供应制造毒品所需之原材料,则有可能涉及到非法生产、贩卖、输送及走私制造毒品等罪名。
同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现行的法律法规指出,只要行为人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无论是在境内还是境外,实施了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其它可能被用以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的行为,或者是带着这些物品出入境,不论其情节轻重如何,都将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的刑罚以及相应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条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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