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绑架罪一定是为了钱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制,第二百三十九条所描述的绑架犯罪,其犯罪目的未必必须涉及金钱利益。
在此条款中,列举出了绑架罪的两种主要情况:首先,以勒索财物为明确目的实施绑架他人的行为; 其次,将他人作为人质进行绑架。 尽管此条款明确提及了“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然而这并不代表绑架罪的成立仅仅局限于以此种方式获取财物。 事实上,绑架罪的成立并非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为唯一要件,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绑架他人的行为,无论其背后的真实意图为何,都有可能被认定构成绑架罪。 因此,依照现今的法律法规,绑架罪的成立并不必然与金钱利益有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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