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校长可以犯贪污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校长的行为符合贪污罪的全部法定构成要素,则该校长便有可能构成贪污罪。
贪污罪系指国家公职人员借助职务之便,运用侵占、盗窃、诈骗或其他违法手段,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的犯罪行为。 当校长在特定情境中被视为具备国家公职人员身份时,如若其利用职权优势,非法攫取学校公有财产,那么即有可能触犯贪污罪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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