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断保险赔不赔车损费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所有因素均可能造成保险车辆损失,这些损失均符合车辆损失险的赔偿范畴。
1.碰撞及倾覆事件:碰撞是指保险车辆与外部物体进行直接接触。 然而,对于因人为原因划伤的保险车辆,则不包含在车损险的理赔范围之内。倾覆则是指保险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而发生翻转,致使其无法保持正常状态并丧失行驶能力,若未经救援,将无法自行恢复行驶功能。 2.火灾、爆炸事故:此类事故通常会对保险车辆造成严重损害。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保险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平行坠落等情况:这些都是可能导致保险车辆受损的常见风险。 4.雷击、暴风雨、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这些灾害均有可能对保险车辆造成严重破坏。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根据责任比例确定赔偿问题,全部损失首先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部赔偿: (一)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元人民币。超出交强险范围部分按照比例赔偿,比例赔偿同等责任按照5:5赔偿,主次按照7:3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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