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一、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如下: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是什么?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都是由于行为人未尽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构成的犯罪。两者主要有以下共同之处: (1)在主观上均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2)犯罪主体均为特殊主体,都要求具备法定身份; (3)犯罪客观方面都可以以不作为方式构成犯罪; (4)两罪的构成都要求法定危害结果的发生。 在劳动的过程当中,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必须要为劳动者提供相关的安全保障,否则劳动者是会很容易受到身体方面的伤害的,而根据《刑法》第135条的规定,如果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于责任人员将会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