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离家一年多,我怎么办和她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配偶选择离开家庭并离家出走时,其配偶方可向管辖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具备充足的证据表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出现了严重的裂痕或存在法律规定的准许离婚的特定事实条件,那么通常会做出审判员同意离婚的判决。 一旦宣判离婚得到批准后,则意味着婚姻关系即刻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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