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怎样会产生违约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合同违约责任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签订了正式的商品房购买合同之后,如果房屋出售方没有向买方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就将该房产抵押给了其他第三者或者直接将其出售给了其他人; 其次,如果房屋出售方故意隐瞒他们并没有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个关键性的事实,或是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接着是,如果房屋出售方故意隐瞒他们已经将所销售的房屋出售给了其他第三者,或者该房屋实际上是作为拆迁补偿安置房来使用的; 再者,如果房屋出售方故意隐瞒他们所销售的房屋已经被抵押出去的事实; 最后,如果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之间的误差超过了总建筑面积的3%,那么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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