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合同包括哪些费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除了需要支付购房预定价格之外,商品房购买者还需承担如下所述各项费用:首先,若选择购买预售商品房,则需承担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相关费用;其次,购买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还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交易手续费;第三,根据当前最新规定的房地产税费比例以及购房合同详情,买方亦需承担相应数目的税费。上述详细信息可于各地政府部门设定的便民网站或服务平台中进行查询与了解;第四,若购买者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那么其无需缴纳产权证抵押登记费用;最后,根据房贷政策和房产价值等因素,购房者可能还需支付一定金额的房屋保险费用,具体计算方法为:房价乘以贷款年限再乘以保险费率。其中,保险费率通常根据贷款项目性质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为千分之几左右。对于选择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而言,该项费用将不予收取。此外,购买者还需承担房地产权证登记的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八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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