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安如何退购房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过程中支付定金后的退款事宜,主要有以下两种解决途径:(1)若通过友好磋商,交易双方达成共识解除购房合同,则可依照约定进行退房以及款项的退还;(2)倘若在沟通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并且退房及退款涉及到构成根本性违约以致无法实际履行购房合同目的的情况时,购房方将失去请求返还定金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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