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合同纠纷律师如何取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证据搜集工作,通常被划分为两个重要的时间段:即争议产生前以及争议出现后。在争议尚未爆发之际,由于双方尚且保持着平静和谐的关系,因此证据的搜集任务通常会显得更为简便并且顺利:更易于保障所收集的证据能够精确地映射出交易的核心条款及相关信息。然而,一旦争议真实地呈现在人们面前,那幺寻找并获取证据将会变得异常艰难。这时候,我们可能需要采取一些必要的方法或者途径以获得所需的证据,例如:首先,我们应当尽最大努力与另一方开展交流与协商,争取通过协商的方式与另一方制定出一份与争议有关的正式书面协议;其次,我们也可以尝试使用私下录音的策略来收集相关证据。但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理,严禁使用任何非法的手段例如监听他人隐私,威胁恐吓等等不法行为。
法律依据: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录音材料可以作为证据而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三是考虑思路,寻找知情证人作证,一般要求证人与双方无利害关系,这样的证言往往具有较高的证明力:当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人作证必须出庭参加庭审,向法院说明自己知道的案件事实,否则,在实践中,通过书面证言或书面情况向法院提交证言的常见方式,其真实性和证明力基本不会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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