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外地别人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发生在外埠的他人拖欠欠款并不予归还的事件,您可依据法律规定,向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然而,当被告的实际住所地址与日常生活地点并不一致的话,根据法律规定,您同样享有权利向被告的长期居住地所在地人民法院递交诉讼请求。 倘若纠纷涉及到多个被告方,并且他们各自的实际住所有址或常居地址分别隶属于不同级别的人民法院所管辖的区域,那么我们需承认,上述各个法院均有权限受理此案。 在提出诉讼行动之前,您需要准备并提交能够印证借贷关系真实存在以及对方已确认但尚未兑现还款承诺的所有必要文件及证据,比如具有效力的借据、准确无误的转款记录或者是见证人的详细证词陈述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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