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借钱不还法律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具有鲜明特色的深圳市,倘若存在他人借取款项却迟迟未返还的情况,债权人有权申请支付令至具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在此过程中,债权人需递呈相应的申请书,详细陈述其要求还款及支付相关有价证券的具体数额以及所依据的事实与证据。 若债权债务关系清晰且合法,人民法院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当债务人接收到支付令之后,他将拥有十五天的期限来偿还债务或对支付令提出书面异议。 若债务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亦未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深圳地区关于借款未还的法律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债权人提交支付令申请,法院进行审查并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对支付令作出回应,债权人根据债务人的回应申请执行。 这一整套流程的设计初衷在于迅速解决债务纠纷,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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