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所欠债务怎么办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过程中涉及到的债务问题,首先必须对其进行明确区分,即判定其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抑或是其中一方的个人债务。
对于反映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产生的债务,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并由他们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若属于一方在家庭日常生活之外所负担的债务,并且债权人无法证实该笔债务确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遵循了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该类债务将被视作个人债务,由举债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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