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有欠款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离婚之际,对未偿还欠款的处理必须明确其究竟归属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抑或是个别债务人承担的个人债务。
若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理应由二人共同偿付; 例如,因之而造成的额外费用用于支撑夫妻共同的家居生活所需、共同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达成的欠款协议等。 然而,若某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此类债务通常被视为个人债务,应由负债方独自承担并进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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