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补办前的身份证还可以使用吗 |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以后,原有的失落的身份证明将立即宣告失效。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民在完成新证件办理手续后,相关部门应依法令回收并妥善处理旧的居民身份证,抑或是实施强制性的剥夺以及撤销操作。 在这两种情况中,旧身份证将丧失所有法定效应及权限,因此无法再继续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