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女朋友分手后钱财需要归还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恋爱期间那些正常的消费以及给予对方的财物,一般是不需要归还的。
不过,如果出现了像大额借款,或者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予的财物但最终结婚这件事没实现之类的情况,那可能就需要把这些财物归还回去。 就拿大额借款来说,一定要把借款的实际情况,比如借了多少钱,约定的还款时间是什么时候等等这些都明确清楚,借款人有责任和义务把钱还给对方。 而以结婚为目的给的那些贵重财物,像房产、车辆之类的,如果后来没有结成婚,这很可能就属于附条件的赠与,那赠与方就有权利要求对方把这些财物返还回来。 不过,到底要不要归还这些财物,得综合多方面的因素去考虑,像是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初赠与的目的等等。 要是双方之前就对这些财物的归属有明确的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处理就好。 总之,对待恋爱分手后的钱财问题,一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不能简单地就说分手后钱财就一定得归还或者一定不用归还。 要是双方协商不下来,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恋爱期间,小朱借给小丽10万元用于其创业,约定一年后还款。后两人分手,小丽称该款项是恋爱期间赠与,拒绝归还,双方产生争议。此外,小朱曾为结婚送小丽一辆车,后未成婚,小朱要求还车,小丽也不同意。 案情分析: 1、关于10万元借款,有明确借款事实及还款约定,小丽主张是赠与缺乏依据,按照法律规定,借款应当归还,小丽有义务按约定还款。 2、对于车辆,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未成婚则属于附条件赠与未成就,小朱有权要求小丽返还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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