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未公证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拥有的房产,如果未进行公证,通常是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这是因为按照法律的规定,一方在婚前购置的房产,其性质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不过呢,要是在婚后,夫妻双方对该婚前房产作出了约定,明确表示要将其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处理。 一般情况下,那些未经过公证的婚前房产,在婚后依然属于夫妻中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持续而自动转变为共同财产。 然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是该房产由于某些原因,比如夫妻共同还贷或者进行了扩建等,从而产生了增值部分,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这部分增值部分可能会依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分割。 总之,对于婚前房产未公证的情况,通常是不把它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具体的情形还得依据法律规定以及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准确的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婚前购置了一套房产,未进行公证。婚后,小朱与小李就该房产归属产生争议,小李认为婚姻关系持续多年,房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小朱则坚持是其个人财产。且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有增值部分,离婚时就增值部分分割也有分歧。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小朱婚前购置且未公证的房产,性质上属于其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持续自动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从房产本身权属看,应认定为小朱个人财产。 2、对于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使房产产生的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应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不能简单认定为某一方独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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