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借给女方的钱离婚后可否追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婚前借给女方的钱在离婚后通常是可以要求追回的。
首先,倘若存在明确的书面借条或者其他能够证实借款事实的证据,并且借款确实是用于女方的个人事务,而非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经营等方面,那么在离婚时,男方就有权利向女方主张返还借款。 比如,男方将钱借给女方用于女方个人的医疗费用支付、购买个人物品等情况,这些都属于用于女方个人事务。 从法律层面来看,夫妻一方在婚前的个人财产,像婚前的债权等,在离婚时依然归该方所有。 男方借给女方的钱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女方自然应当予以返还。 不过,如果借款难以清晰地分辨出是婚前借款还是婚后共同财产支出,又或者借款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形,这就可能会给男方追回借款的主张带来一定的困难。 比如,借款的用途难以明确界定,或者借款的时间点处于婚姻关系较为模糊的阶段等。 总之,只要有足够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是婚前借款且仅仅用于女方个人事务,那么在离婚后,男方是可以依法追回借款的。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结婚前,小朱借给小丽一笔钱并有书面借条,写明用于小丽个人医疗费用。后二人结婚又离婚。小朱要求小丽归还婚前借款,小丽拒绝,她认为婚姻期间财产混同,不应归还。 案情分析: 1、若有明确书面借条证实借款用于小丽个人事务,小朱的婚前债权在离婚时仍归小朱所有,小丽应归还。 2、因存在借款用途及婚姻关系对借款影响的争议,若小朱能证明借款为婚前且仅用于小丽个人事务,他可依法追回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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