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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占罪怎么确定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侵占罪乃基于封建社会中盗窃财物之观念形成,系指行为人为达非法占有他人委托保管物品、遗忘物或埋藏物之目的,故意隐瞒其真实归属权,擅自将其纳入自身所有,且该行为所涉及的金额达到一定规模,在被要求归还时却予以拒绝的犯罪行为。
在认定侵占罪时,需综合考虑以下几大要素:
首先,行为人在实施未经授权的侵夺行为时,主观意识上须反映出明确的“非法独占”意图,即将他人财物视为自身所有并渴望永久控制的心理状态;
其次,客观行为上则表现为有意识地将他人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其中所涵盖的财物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他人委托保管的物品、遗忘物以及埋藏物等;
再次,侵占的财物价值需达到一定程度,即所谓的“数额较大”,具体的衡量标准因地域差异而有所区别;
最后,行为人在面临归还被侵占财物的要求时,应坚决予以拒绝,否则便无法构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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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22:3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