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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包括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进行监外执行的甄别与选用时,需满足下列条件:
如身患严重疾病,且必须接受长期治疗,符合保外就医标准者;
或是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需要亲自抚养婴儿的女性;
又或是生活无法自理,若采用暂予监外执行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人士。
然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而言,倘若其为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则可暂时给予监外执行的待遇。
值得强调的是,对于那些适用保外就医可能会导致社会安全隐患的罪犯,又或是具有自我伤害或自残倾向的罪犯,均不可进行保外就医的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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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20: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