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判刑罚金谁交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判处刑罚后,罚金通常需要由被告本人负责缴纳。
然而,由于被告往往处于监禁状态,不便亲自履行此项义务,因此常常由被告的近亲或法定代理人代为缴纳。 如若存在经济上的困难而无法及时支付罚金,法院将依法调查并核实被告名下有无其他资产可以作为执行标的,倘若现阶段确无余力,则会暂时暂停罚金的收取。 然而,无论何时被告方被查明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均有权随时启动追缴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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