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几天会告诉家属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通常的规定,拘留之后理应向亲属发出通知。
公安部门对于被拘留的人员,应当在拘留发生之后的二十四个小时之内进行盘询。 如若发现其不应遭受拘禁的情况,必须立刻予以释放并颁发释放证明。 对于那些虽然需要逮捕但证据尚未完全确立之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 公安机关拘留有关人士之时,必须展示出相应的拘留证。 拘留结束之后,应当马上将被拘留者送到看守所羁押,最晚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具有妨碍侦查的可能性等特殊情况外,在拘留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公安机关应该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当妨碍侦查的情况消除之后,公安机关也应立即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