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需要证据链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措施的执行需以明确的证据为依据,但未必要求具备完备无缺的证据链。
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针对自身直辖的案件在侦查阶段遭遇法律规定的紧迫情形时,对既已实施的违法行为或有重大犯罪嫌疑之人员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 通常来讲,对于是否实施刑事拘留的决策,必须具备一定的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涉嫌严重犯罪,然而,此时的证据标准相较于提起公诉及最终定罪的要求略显宽松。 其主要目的在于迅速制止犯罪行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侦查、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推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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