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亲属怎样申请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亲友作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关联人士,有权向司法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亲友须提交具备充分证明力的资料文件,阐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之所以符合前述法律条款所规定的取保候审各项要件,同时要明确恳求取保候审的被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取保候审规定。若经司法机构审查后认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确实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则可依法作出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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