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的取保候审怎么做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虚假的取保候审,即在缺乏合乎法律法规限定的前提之下,运用不当手段寻求并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这无疑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的严重违反。
依据该法典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制,申请取保候审的正当理由需涵盖可能判处的刑期、社会危害程度、个人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羁押期间等多方面的考量因素。换言之,任何通过制造假证、行贿法官及其他涉案人员或者采取任何非法手段来获取取保候审资格的做法,均属违法行为,并且有可能面临刑事制裁的追责风险。因此,我们强烈呼吁大家不要试图采用任何非法途径追求取保候审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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