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逃税罪免刑的司法解释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
分类 | 税务类纠纷-偷税漏税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逃税罪最新的司法解释中,对于能够免于刑事责任的情形做了明确规定,其中主要包括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不认定为犯罪; 第二种是已经按照法律法规缴纳了相应的罚款; 最后一种则是在税务机关进行行政处理后,主动补缴了税款并接受了行政处罚。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依法纳税是我国每一位公民以及所有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严格遵守的法定义务。 任何试图通过非法手段和方法来逃避税收的行为,都是会受到严厉惩处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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