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轻微骨折怎么赔付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医疗费用:当职工发生工伤时,医疗费用通常先由用人单位垫付。
后续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进行报销。 这里的医疗费用涵盖范围较广,包括住院期间产生的住院费,用于治疗伤病的治疗费,以及根据病情所需使用药品的药品费等各类合理费用。 2.停工留薪期工资:该工资按照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 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 若职工伤情严重或者存在特殊情况,需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才可适当延长,且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3.护理费: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护理人员的,其护理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进行发放。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补助金。 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依此类推。 5.其他补助金:若劳动能力鉴定后评定为五至十级伤残,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还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用人单位垫付医疗费用。后涉及费用报销及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争议。如停工留薪期时长认定,小朱认为应延长超12个月,单位不同意;护理费发放比例双方也存分歧,且对于伤残补助金数额计算有争议。 案情分析: 1、医疗费用方面,用人单位垫付后可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报销,涵盖住院费、治疗费、药品费等合理费用。 2、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发放,延长需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且不超12个月,小朱主张应依规判定。 3、护理费需经鉴定确认,按统筹地区标准发放,应按规定明确比例。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支付,应准确计算。 5、五至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应按当地规定支付相关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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