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车祸导致的死亡,扶养费如何计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导致乘客丧生的情况下被扶养人员的抚养费用计算问题,依照相关规范,应当依据被扶养人是否丧失劳动能力来衡量,同时还要参照案件所发生地的上一个结算年份内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及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进行计算。
对于年纪尚且不足十八岁的失去父母(或监护人)中的任何一方抚养的孩子而言,他们的抚养费用应计算到达到法定成年年龄为止; 如若被扶养人完全没有任何劳动能力并且没有其他经济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用应当计算为最高年限——即核算二十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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