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银行贷款离婚了女方要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妇进行银行贷款的过程中,离婚之后女方是否应当负担该笔债务,取决于多种复杂的因素。
若贷款是被用做家庭的必要消费、共同兴办实业或基于夫妇双方的统一意愿而产生的,那么女方往往需要负起偿还欠款的责任。 然而,如果有证据表明这笔贷款实际上为男方个人所使用于他个人事务,同时女方在整个事件中并不知情且没有从中获益的话,那么女方可能不需要承担此项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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