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遗产都有哪些人可以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父母遗产的继承人范围有着明确且细致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1.配偶:当父母中的一方不幸去世时,另一方作为配偶,在法律上拥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这种权利是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的,配偶在家庭生活中与被继承人共同经历了许多,对家庭财产也有一定的贡献,所以有权参与遗产的分配。 2.子女:这里的子女涵盖了多种情况。 婚生子女是在合法婚姻关系下出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他们的权益受法律保护;养子女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亲子关系的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抚养和赡养关系,他们也能平等地继承遗产。 3.父母:也就是被继承人的亲生父母。 例如,若父亲去世,其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参与到遗产的继承当中。 二、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 1.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祖父母、外祖父母:他们也是法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只要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就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此外,被继承人还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指定继承人,而遗嘱继承在法律上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配偶小李、亲生子女小胡和养女小丽,以及兄弟姐妹小静都主张继承遗产。争议点在于小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是否能参与继承。 案情分析: 1、小李作为配偶,基于婚姻关系,对家庭有贡献,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参与遗产分配。 2、小胡作为亲生子女、小丽作为养女,均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3、小静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小静通常不能参与此次遗产继承,除非小朱通过立遗嘱指定小静为继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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