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郑州房产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纠纷问题,您可以寻求房地产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以及其他相关社会团体组织的协助与调解;此外,仲裁机关也同样拥有裁决权。如果您觉得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您还可以直接前往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投诉申诉,或者亲自至房屋所在地区的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争议。根据我国《人民调解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所谓“人民调解”,即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运用说服、疏导等方式,引导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从而解决民间纠纷的一种活动形式。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第一百二十条则规定了,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状,同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相应份数的副本。若书写起诉状确实存在困难,您亦可选择口头起诉,但需由人民法院将其记录在案,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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