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少钱构成抢夺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当抢夺他人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一千元到三千元人民币之间或之上时,便符合了我国法律对于抢夺罪的定义与认定条件。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环境各有差异,因此对于此类犯罪的立案追究标准亦会因地而异。 对于抢夺罪这一概念,它是指行为人为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趁被害人疏于防备之际,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 在对抢夺罪进行定性分析时,我们不仅要关注其所涉及的财物数额,同时也需要结合抢夺行为的具体情节、实施手段及其所带来的实际后果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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