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死亡诉讼时效如何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使期间为固定的三年时间,该期限自受害方明确知晓或应该意识到自身权益所受侵害和责任方关系的确立之时开始计算。
然而,若权利受损方对此毫不知情或是不具应当了解的法定情况,则诉讼时效的有效期将从受害方权益实际遭受侵害之日往后顺延,但最多不可超过二十年。 如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受害方的申请予以适当延长。 在涉及到债务人离世的情况时,若其继承人依法继承了债务人的财产份额,债权方可对其继承人提出主张。 此时,诉讼时效的计算应从债权人获知或应当得知继承人身份之日起算。 若债权人对此事仍然无知或是没有必要了解的情形,诉讼时效将从债务人离世之日起往后延续,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在此种情况下,除非存在特殊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司法保护。 因此,债权人应当在知晓或应当知晓继承人身份之日起的三年内提起诉讼,或者在债务人离世之日起的二十年内提起诉讼,除非存在特殊情形并申请延长时效期间。 一旦超过上述时效期间,债权人可能会失去通过法院途径追偿债务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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