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有纠纷就不好办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存在争议的房屋是无法成功申请办理产权证明的。在出售者交付的房屋中,可能会承载着多种多样的权益,例如来自银行的抵押权益、先行购买该房产人的债权、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甚至还有可能因为已经受到司法机构以及行政部门的合法查封或者被施加了其它形式的房屋产权限制,进而使得买受人所领取到的房屋权利呈现出极不稳定性的特性,难以进行新的产权证书的办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权属有争议的;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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