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阳买房纠纷案件管辖范围如何确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诉讼管辖权制度,这是一种法律术语,意即每一级各级的法院彼此间及其不同行政区域内的同等级别的法院之间,对受理第一审系列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例以及其他各类别案件的权力职责权限及其具体的职责分工。就针对公民发起的民事诉讼而言,该类案件应归属于被告居住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而对于合同纠纷引发的诉讼,则应由被告居住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因此,在涉及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情况下,由于其本质上是基于合同纠纷而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以应由被告居住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来行使管辖权。
然而,若涉及到房屋的所有权确认、财产分割、相邻关系等方面的物权纠纷,那么此类案件则应由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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