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官司一般怎么判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姻关系诉讼的裁决结果,通常是以判断双方的感情真实情况是否已经达到破裂为基础而作出判断。
若是证据充足且合理的证明过程中出现了诸如重婚案、家庭暴力事件、嗜赌成瘾等等恶劣行为屡次发生且无法改正、或者因为感情不合导致分居时间长达两年以上等情况,那么法院通常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在财产分配方面,法院会秉持着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处理。 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法院会全面考虑到孩子的实际年龄、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多方面因素。 若孩子尚未年满两周岁,则原则上应由其母亲负责抚养; 当孩子年满八周岁时,法院会尊重并体现出孩子自身的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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